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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摆拍室管理与使用注意事项

一、动画摆拍室在遵照《北京师范大学传媒与艺术实验中心规章制度》进行运营、管理与使用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场地、设施、功能等特殊性,特设立使用注意事项,此注意事项与中心规则制度联合实行。
二、动画摆拍室的使用必须依照教学计划、在教师的统一安排及监管下进行,不得擅自使用。
三、实验操作人员不可以擅自移动、拆卸动画摆拍室内的苹果电脑设备。
四、动画摆拍室内的苹果电脑设备仅限于动画处理使用,不得私自下载安装其他软件,不得使用实验室内电脑玩游戏。
五、动画摆拍室内设有绿幕墙壁,严禁踩踏和触摸绿幕墙壁,违者罚款。
六、动画摆拍室内的灯光设备在使用时要注意,拍摄完毕时要关闭灯光,切掉电源,定期检查线路情况,杜绝火灾隐患。
七、动画摆拍室内不得使用任何电热器具,严禁带入任何易燃物品,违者罚款。
八、动画摆拍室于22:30分关闭,进行试验操作的同学请在教室关闭之前离开。



北京师范大学传媒与艺术实验中心
二〇〇九年三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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