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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思敬讲堂管理与使用注意事项

一、何思敬讲堂在遵照《北京师范大学传媒与艺术实验中心规章制度》进行运营、管理与使用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场地、设施、功能等特殊性,特设立使用注意事项,此注意事项与中心规则制度联合实行。
二、讲堂内严禁乱贴乱画、粘贴海报。条幅应该挂在指定的的条幅杆上等,一经发现违规操作全部拆除、没收,如造成墙面座椅污渍、损坏等视情况追究责任。
三、讲堂分为会议、讲座、观影等多种模式,使用人员需要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学会使用操作终端。
四、管理人员在使用前应将中枢控制机调试到适合状态,使用者不得擅自使用中枢控制机。
五、讲堂内的座椅可按照活动需要进行摆放,活动结束后座椅要回归原位,管理人员在使用结束后要清点座椅数量。
六、如活动需在室内搭建背板,需要提前申请,活动后迅速拆除,搭建过程中如出现讲堂设施损坏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传媒与艺术实验中心设备及器材借用及损坏丢失赔偿规定》赔偿。
七、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活动举办单位需要配置话筒的数量和种类,提前留存播放曲目并试播放,确保按期正常使用;如有其他需要,做好积极配合。
八、讲堂使用过程中,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随时做好辅助工作。



北京师范大学传媒与艺术实验中心
二〇〇九年三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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