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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录音棚管理与使用注意事项


一、数字录音棚在遵照《北京师范大学传媒与艺术实验中心规章制度》进行运营、管理与使用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场地、设施、功能等特殊性,特设立使用注意事项,此注意事项与中心规则制度联合实行。
二、录音室器材属于精密仪器,教师在讲解和学生进行实验时,注意仪器的安全使用与文明操作,如果出现由于操作不当或故意破坏而造成设备仪器损坏的,将照价赔偿并给予处罚。
三、录音棚分为录音间和操作间,施行统一管理,统一责任制。
四、外请的录音师不得擅自拆卸、组装录音棚设备,自带设备应在录音师配合下进行连接。
五、录音棚在使用及试音阶段要将隔音门关闭,以免打扰其他实验室及课程的进行。
六、录音棚根据自身仪器的使用规律,制定定期检测制度,并严格执行。

 
北京师范大学传媒与艺术实验中心
二〇〇九年三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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