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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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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剧场管理与使用注意事项


一、北国剧场在遵照《北京师范大学传媒与艺术实验中心规章制度》进行运营、管理与使用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场地、设施、功能等特殊性,特设立使用注意事项,此注意事项与中心规则制度联合实行。
二、北国剧场属多功能剧场,有严格的区域划分,各项人员应在本职范围内的区域活动,不准私自进入未开放区域,如有活动需求变化,请及时与剧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三、剧场内严禁乱贴乱画、粘贴海报、条幅等物品,一经发现全部拆除、没收,如造成墙面座椅污渍、损坏等视情况追究责任。
四、非专业人员禁止动用或操作剧场内任何设备。
五、舞台后侧防火安全通道要保持通畅、禁止堆放任何器材及杂物。
六、舞台搭建、布景要在使用结束后迅速的拆除、清洁,还原剧场原貌。
七、禁止在后台及化妆间喧哗、打闹。
八、各专业常置设备(钢琴等)要定期做好检查,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维护。
九、音像控制室及设备使用过程中,管理人员须密切留意运行情况,包括异味、异响等,出现安全隐患或故障及时报请剧场领导维修或处理。
十、及时了解掌握活动举办单位需要配置话筒的数量和种类,提前留存播放曲目并试播放,确保按期正常使用;如有其他需要,做好积极配合。
十一、管理人员须掌握设备的性能特点,熟练使用,按程序安全操作,不得在无人监控的状态下运行。
十二、及时了解掌握活动举办单位需要配置话筒的数量和种类,提前留存播放曲目并试播放,确保按期正常使用;如有其他需要,做好积极配合。



北京师范大学传媒与艺术实验中心
二〇〇九年三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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